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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犯罪学学会特殊人群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承办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大会暨 2024 年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时间:2024-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大会暨“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的挑战与对策”研讨会成功举办

西政未成年人法学研究 2024-06-0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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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由中国犯罪学学会为指导单位、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犯罪学学会特殊人群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承办、重庆渝台儿童关怀协会协办的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大会暨 2024 年学术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毓才楼一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中国犯罪学学会、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中央单位,来自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云南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究会等兄弟研究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华女子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重庆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或研究机构,来自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监狱局、重庆市仲裁委员会、重庆市律师协会、重庆市妇女联合会、重庆市教育矫治局、重庆市戒毒局、重庆市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所、共青团重庆市大足区委员会、共青团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共青团重庆市黔江区委员会、共青团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临渡学校、重庆市铜梁区全德学校等重庆相关单位、专门学校等的领导、专家、学者80多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分为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大会和“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的挑战与对策”研讨会两个阶段。换届选举大会和研讨会开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梅传强主持,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教授当选为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会长的换届大会上讲话和在研讨会开幕式上致辞。



林维教授在当选为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会长的换届大会讲话时,首先对各位领导和代表的支持和信任表示衷心感谢,接着指出,将在重庆市法学会的指导下,与各位会长、理事、同仁一道共同努力,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研究会的建设与发展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行稳致远,并据此促进重庆市和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进步。



在选举大会上,重庆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何国锋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何国锋秘书长在讲话中,对新一届理事会的组建表示了祝贺,对西南政法大学及上届理事会的工作表示了感谢,并对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繁荣未成年人法学理论研究;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流的法学研究会。


(法学院院长梅传强主持会议)

开幕式


在研讨会的开幕式致辞中,林维校长指出,此次研讨会内容覆盖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国际经验、实证研究、司法应对、预防治理、教育保护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集思广益,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体系,达成更多共识。同时也是西南政法大学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多学科交叉研究,跨界合作治理的一次重要尝试。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此次研讨会的嘉宾既有法学领域的学者,又有网络领域的科技专家,既有来自各大高校的理论工作者,也有来自实务部门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部门,更有直接在未成年人培养教育一线的老师,相信通过各位专家学者不同视角的思维碰撞,定能产生许多积极的学术争鸣和共识。



随后由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万春致辞。万春会长在致辞中表示,进入网络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治理不可避免地带有网络时代的鲜明特征。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的立法司法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如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学界和实务部门应当高度关注社会热点,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和回应。进入信息网络和智能化时代,许多犯罪行为呈现网络化、智能化。为了加强网络时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方面,应当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利用网络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以及引诱、利用、胁迫未成年人实施网络犯罪行为的犯罪。另一方面,促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净化网络环境,切断犯罪的网链和诱因,并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理论总结与升华。对于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需要学界与实务界密切协作、寻求对策。



随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少审办)二级高级法官赵俊甫致辞。赵俊甫法官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近期起草发布了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其中就包括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促推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的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非常复杂,通过研讨会,把学界和实务界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认识和看法传播出去,既是对学术研究的推动,也能提升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认知。其中,学术界的深入研究,贡献思想智慧,对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减少未成年人涉网络违法犯罪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



随后由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时迎涛致辞。他介绍了共青团组织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做法和成效:一是着力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二是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三是有序反映青少年网络领域普遍性诉求;四是协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他呼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企业协同发力、各尽其责,为祖国的花朵耕耘出一片茁壮成长的网络净土、数字乐土。



随后由重庆渝台儿童关怀协会副会长罗冬军致辞。他首先介绍了重庆渝台儿童关怀协会的宗旨,主要是为未成年人提供经济帮扶、社交改善、身心发展服务,旨在塑造一个大家庭,以陪伴、鼓励、帮助未成年人。协会的志工们认为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是非常必要、重要和及时的。这是因为,协会帮助的孩子大多数居住偏远山村,对网络新鲜好奇,容易上当受骗。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各位专家给予指导,为孩子们做好屏障,抵御网络犯罪,提供专业帮助,让孩子们在安全、自然与快乐的环境中成长。



最后由重庆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何国锋致辞。何国锋秘书长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频发,形势非常严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目标体系、政策体系、保障体系。为此,他提出了四点具体思路:一是在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等重要论述上持续用力;二是在研究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综合预防上持续用力;三是在研究网络平台法人履行经营权和保护义务上持续用力;四是在研究新技术智能应用风险防范机制上持续用力。


主旨报告



在开幕式后,研讨会进入主旨报告环节。该环节由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教授主持,先后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会长姚建龙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何挺教授、成都凌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冯镜洋先生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重庆市社科规划法学专项重大项目“当前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对策研究”课题负责人石经海教授作主旨发言。




姚建龙教授的主旨报告题目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与司法中的若干争议问题”。他认为,当前,各地都有以未成年人法学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会,但名称并不统一,但从规范的角度来说,“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是比较合适的;重庆和上海的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可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责任、区域合作、国际比较等方面开展合作;网络已成为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第四空间,目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与司法具有法律家长主义特点,成人社会对未成年人触网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过度焦虑;未成年人网络立法应当更加尊重未成年人的网络权利,而涉未成年人司法则应与时俱进强化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惩治力度。




何挺教授的主旨报告题目是“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国际状况与思考”。他认为,我国对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认定和国际上的普遍趋势存在很大差别。在国际上,作为犯罪打击的网络上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很多被归为儿童性虐待或儿童性剥削,而我国相应的范围明显较窄。与国际研究发现的现状相比,目前我国在这一方面存在四个问题:一是治理网络儿童色情的法律依据不够明确;二是如何来评价性诱骗的刑事责任问题;三是应当建立起家庭教育和学校性教育为核心的预防体系;四是如何加强网络平台的责任义务,推动网络平台构建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制度。




冯镜洋先生的主旨报告题目是“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实证分析与治理策略”。他认为,根据大数据分析,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群体有七大特征和两大趋势,分别是心理、认知、行为、家庭、网络、社交、消费七大相同特征和网络化、低龄化趋势。




石经海教授的主旨报告题目是“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特点与成因调查”。他在梳理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常涉罪名、行为方式、加害特点和受害特点后,分析了未成年人的受害成因和加害成因,认为缺少家庭和学校的深度陪伴是未成年人受害和加害的核心原因,并据此提出六点治理对策:一是强化家庭与学校的深度陪伴;二是强化拉网式下的诊断性预防;三是强化公民的规则意识(法治核心);四是强化网游、直播、短视频监管;五是强化“打一防治”体系化整体性治理;六是强化治理主体间基于共同目标主动配合、主动补位。


研讨会



研讨会设置了三个单位讨论环节,分别就“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态势及规律”“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司法应对”“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预防对策”展开讨论。其中,每个环节设主持人2人、评议人3人和发言人4人。


01

“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态势及规律”


单元讨论之一“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态势及规律”,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时延安和重庆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白忠菊主持,由重庆市关工委法治宣传教育分团团长周俐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唐稷尧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小彪副教授担任评议人,由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高维俭教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审庭龙彦林庭长、重庆市公安局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匡后鹏警官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许浩然讲师先后发言。





高维俭教授认为,网络时代,很多违法犯罪和违法行为或多或少与网络有非常紧密的关系,有统计数据显示,大约有70%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到的问题,一个重大问题,这是第一个方面事实层面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对策层面的问题。这需要从少年法治的环境系统、干预系统、基础系统三个层面来推动,相互配合。其中包括家庭、学校和社区的配合,行政、司法和社工等机构的配合,以及信息、立法、理论和专业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基础。其中,专门机构及其专业化的建设非常重要,以解决“九龙治水”的实践困境,同时处理好专门机构与配合机构之间的运行机制问题。




龙彦林庭长通过分析重庆一中院及辖区10个基层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现网络因素并在案发原因中的占比越来越大、网络犯罪的手段多样化、未成年人对网络犯罪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认识不足等特点。在未成年人被侵害人上,主要有如下特征:一是网络社交引发的案件增多;二是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比较弱;三是网吧、酒吧、KTV、宾馆等特定场所发生的犯罪值得重视;四是一些离异家庭、单亲家庭、留守儿童、智力障碍等特殊群体受侵害应当引起重视。在相关治理路径上,主要应发挥4个方面作用,即家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学校教育的主体作用、法制教育的导向作用、社会教育的保障作用。




匡后鹏警官指出,从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总体趋势看,低龄网民占比上升迅速,网络犯罪多元化现象明显,网络犯罪的动机比较复杂,网络已经成为犯罪信息交易的重要平台,并给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许浩然博士基于域外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态势的相关研究,认为在全球范围之内,青少年通过网络接触到了的信息资源为青少年涉足网络犯罪提供了途径,建议社会各界不仅需要打击犯罪,还需要教育青少年认识到网络世界的危害性,引导他们远离非法网络行为,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建立打击犯罪的预警机制。




周俐莎团长评论认为,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问题,受网络生态、教育生态、家庭生态、社会生态等综合因素影响。孩子们为什么要沉迷于网络?其实是社会大环境的产物,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家庭问题。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的净化,必须注意环境性、干预性、技术性。网络管理要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实效化。




唐稷尧教授评议认为,无论是未成年人作为违法犯罪,还是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都值得社会高度重视:一是要重视互联网世界的管理,重视互联网企业文化;二是要重视社会组织的力量,重视对涉网络违法犯罪的惩治;三是要特别重视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地区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不同态势和规律,高度重视地区差异性,并进行卓有成效的治理和保护。




陈小彪副教授评议认为,对未成年犯罪的特点原因、生存机制的研究,有几个问题特别值得关注:一是数据分析的可能误区与数据的分析价值;二是未成年犯罪的独特性,我们应该怎么去发现、提取未成年犯罪的独特性以及未成年犯罪成因的独特性;三是未成年犯罪治理的系统性;四是未成年违法犯罪预防义务的实体化与实质化的问题。



在自由发言环节,重庆市戒毒局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所教育矫治中心副主任周围认为,数据质量的有效性,确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高质量的未成年人犯罪,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的数据,对制定未成年人关心帮扶或者是打击违法犯罪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仅仅立足于一些表面数据,可能会事倍功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八部副主任李春秀就重庆司法帮扶社工配置不均衡、人员操作不统一,及政府对公益组织的管理问题向高维俭教授提出了问题。高维俭教授表示,上海是我国青少年法治系统起步最早的地区。上海的少年司法社工是团委妇联等机构主导培育起来的,它跟一些域外国家和地区的社工发展路径不太一样,这是我国的国情,它的保障性比较强。它的专业培训目前虽然有,但总体仍缺乏系统性。至于相关的社工标准,除了民政部组织出台的行业标准,上海还有结合本地区情况的服务标准,但核心还是解决帮教的问题。帮教的实质是对监护的一种辅助提升,就是帮助监护人管教未成年人。其中,“帮”比“教”更重要。要个别化、针对性地“帮”,就要完善社会调查报告制度,通过调查了解他的成长轨迹、心理特征、生理特征、越轨或致害原因、社会成长的具体需求以及可能的教育矫治或救助方案等等。如此,方能科学决策。少年法的理论渊源是刑事实证学派,科学实证是其基本方法,这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就是其集中体现。



02

“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司法应对”


单元讨论之二“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司法应对”,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叶良芳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能君主持,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九部检察官郎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胡江副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向燕教授担任评议人,先后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刘彬副庭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陈伟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自正法副教授和重庆市律师协会肖志军副会长发言。





刘彬副庭长认为,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成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社会客观因素,即网民的低龄化;二是网络犯罪相较传统犯罪成本更低;三是家庭环境因素,即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位。治理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一是要依法行使刑事审判权,坚持教育为主题;二是加强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实施网络犯罪;三是重视、强化综合治理,使各主体参与进矫治、预防工作中来。




陈伟教授认为,由于实践个案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加害人并存的情形客观存在,使得政策性的保护立场摇摆不定。同时,从涉网络的未成年人性犯罪来看,相关理论、司法解释和实践有时难以自洽,其原因在于对特定行为的刑法判断上并不周延,如性自主权的法益界定、主观内心倾向的要件限定等。此外,一罪与数罪的判断也值得慎重对待,有待理论和司法解释的进一步明确、完善。




自正法副教授认为,未成年犯矫治存在程序正当上有所欠缺、程序条款落实不到位和程序性制裁不到位等问题;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并未真正得到落实,应当通过正当程序条款来保护未成年人的福利。制度近景是通过正当程序保障未成年人福利实现,制度远景是福利兼正当程序一体化模式,这也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修法的一个核心要素。




肖志军副会长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现状及特点,包括低龄未成年人占比上升和涉网犯罪类型更加集中,认为应当在网络犯罪治理中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和特别制度,包括在实务中,要重视分类处理、精准帮教、依法不起诉等的运用,并分析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如何有效运用问题。




郎景检察官评议认为,在实务工作中,检察机关通过延伸司法职能,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诉源治理、源头治理中能够发挥一定作用。可以通过研究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中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向党委政府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为党委决策部署提供司法力量。随后,还简要介绍了云南全省在党委领导统筹下建立的党委领导、各级各部门协同发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经验。




胡江副教授评议认为,应当准确理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为此,需要通过相关案件,特别是通过典型案例,对社会进行引导,让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其享有受到全社会的保护的权利,但是权利的背后也意味着义务和责任。同时,可以通过解释使《刑法》能够应对当前的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此外,司法能力的提升也非常重要,并应当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




向燕教授评论认为,当前的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存在以下趋势:一是实体法的扩张;二是侦查从被动侦查转向主动侦查;三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保障程度提升;四是司法应对脱离了狭义的“应对”的范畴,即事后惩罚和救济,转向了包括预防在内的综合治理。随后,向燕教授指出,基于预防治理的需要,第一,有必要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信息分级制度;第二,应当落实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第三,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03

“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预防对策”


单元讨论之三“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预防对策”,由中国犯罪学学会特殊人群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袁林和重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洪书爱主持,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张晓冰副所长、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周小雯副院长和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向静副教授担任评议人,西南政法大学人权学院李昌林教授、重庆市监狱局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科刘杨科长、重庆市合川区临渡学校兰梦宁副校长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贾健教授先后发言。





李昌林教授分享了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主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的经验,认为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除了要实质性推进有效辩护全覆盖以外,还应当注意把“救人”作为办案的出发点,真正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把未成年人作为办案的着眼点,实现从眼中有案到心中有人的转变,切实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把出罪作为办案的根本遵循,尽量不形成前科,对非入罪不可的则以能够判处较长期限的徒刑实刑为限,以期真正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要着力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回归家庭、学校、社会的障碍,教育家长、学校乃至社会。家长的陪伴、学校的教育和社会的关爱三管齐下,就能够有效预防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




刘杨科长认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是控制,二是教育,三是预防。当前,重庆尽管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和经验,但还应在探索建立具有“重庆辨识度”模式上下功夫。为此,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在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启动了“蒲公英新生计划”,旨在通过对未成年罪犯的文化教育、职业培训、出监帮扶,帮助其回归、融入社会,降低其重新犯罪的风险。具体又包括“蒲公英爱心助学项目”、“蒲公英关爱帮教项目”和“蒲公英回归导航项目”。




兰梦宁校长简要介绍了重庆市合川区临渡学校(以下简称“临渡学校”)的概况,并强调了与合川区公安局、检察院及各高等院校的合作。此外,临渡学校还开展了“崇德循法”宣讲活动,邀请公安司法人员开展专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讲座。同时,临渡学校还重视通过传统文化教育来引导学生。最后,兰梦宁副校长强调,专门学校的学生并非罪犯,而是需要社会帮助的学生。




贾健教授基于其在2019-2022年调研获取的实证数据,认为应当提高西部农村未成年人对网络欺凌的防范意识,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教导留守儿童认识到网络系统存在的来源不确定,行为无秩序和结果无底线的特点;二是学校教师应当在班级、年级和学校范围内举办不同类型的校园网络心理防范教育活动,政府留守儿童关爱小组、家长、学校应当在留守儿童亲自遭受这个网络信息行为后,做好心理辅导教育;三是要引导公众全面理性的看待校园欺凌事件。




张晓冰副所长、副研究员评议认为,当前,未成年人对隐私权的认知程度较高,但这种认知与行为之间仍存在缝隙,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对现实中的特定人警惕、对网络中不特定的模糊主体却相对放松的现象。应当注重对涉未成年人的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如建立定期开展信息检索过滤制度、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




周小雯副院长认为,预防或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离不开社会支持体系;未来,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地区差异应该得到高度重视。在全国快速推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地区面临着很多困难。例如,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因经费及相关保障不足而带来的工作困难,在相对偏远地区所出现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和司法社工专业人才的紧缺,这些都使得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出现了明显的地区差异。应当利用好现有工作机制、各方力量和成熟经验,把地区之间的差异补齐,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比例较高地区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向静副教授评议认为,预防青少年的网络犯罪是一项多学科综合性工作。以心理学为例,青少年有很重要的自我认同的心理需求和对冲动、刺激的需求。此外,还有内心冲突和焦虑处理的需求。因此,未成年人需要有质量的陪伴,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自我认同与现实中有意义的客体关系,否则就有可能沉迷网络,乃至实施犯罪行为。




闭幕式

闭幕式由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研究会秘书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丁胜明主持,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石经海教授致辞。石经海教授对与会领导、嘉宾及所有为未研会及此次会议的举办提供帮助和支持的单位、领导、专家、学者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认为此次会议对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现状、规律、司法应对和预防对策等进行了较为深刻、精进的研讨,研究会将整理总结成研究报告,期待这个报告能为重庆市乃至全国的未成年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重庆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共1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会长

林维,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法学院教授。

二、常务副会长

石经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三、副会长

1.白忠菊,重庆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2.宋能君,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3.肖志军,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4.李伟琳,重庆市妇女联合会维护妇女权益部副部长。

5.邹兵,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6.陈小彪,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7.陈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专委。

8.郭亮,重庆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政委。

9.徐信贵,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10.曹晓锐,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11.雷雯霖,重庆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一级调研员。

12.穆龙,共青团重庆市委维护青未成年人权益部副部长。

四、秘书长

丁胜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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